不再糾結土地年限,50平方米補交780元即可續期
——土地年限到期續用三問三答
引子:不少購房者糾結于房產土地的使用年限問題,在此,小編查閱國家相關法律條款,咨詢房地產中介資深人士,對相關問題做了梳理,不知是否能打開您的心結……
不動產權證將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緊緊捆綁在一起
問:不動產權證與過去的房產證有什么不同?
答:2017年5月1日起,全國正式實施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證將以前的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最大的不同就是一證擁有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讓兩者成為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根據物權法,產權擁有者擁有永久產權,但土地為國家所有,使用權有一定的年限之規,兩者捆綁,也讓產權擁有者在土地年限到期時擁有相對高的話語權。再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就對此作了明確解釋。
商業用地年限到期,只要使用人申請,應當續期
問: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續期有哪些法律保護?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新的釋義第149條明確規定:“以不動產權證為準,住宅土地70年期限到期自動續年限,非住宅建設用40年到期,只要使用權人提出續期的要求,出讓人就應當同意?!?br/>《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進一步明確規定:“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從條款規定可以看出,對住宅用地和住宅用地的續續用,最大的區別在于一個是自動續期,一個是申請續期,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土地使用者的話語權。如果國家沒有規劃,業主只需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
續期非常明確,續費預測樂觀
問:40年土地年限到期,使用續費每年交多少?
答:目前國家還沒有正式的條文去規范這個問題。房產中介資深人士介紹,一般情況到期后會10年補交1%的契稅就可以繼續使用了!也就是不能超過總房價的1%,或不總額不超過一萬元,面積再大也局限這兩條之內。補交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最低不得低于15.6元/每平方米。算下來,50平方米補交780元即可續期!
當然,如果規劃需要拆遷,則不存在續費問題,但按照相關規定,商業用地將按照不少于1:3加以補償,住宅拆遷補償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