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物流網
為保證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平穩運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這項規定從8月1日起執行已近一個月了,物流老板們注意到沒有,你的通行費抵扣稅了嗎?
讓我們記住這些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票(不含財政票據)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您可以對照政策清理一下自己的過路過橋費單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