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工信部裝備工業司發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并公開征求各方意見,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9日。
意見稿中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到25%左右,智能網聯汽車新車銷量占比達到30%,高度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實現限定區域和特定場景商業化應用。純電動乘用車新車平均電耗降至12千瓦時/百公里,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新車平均油耗降至2升/百公里。
這與電車匯此前獨家披露的內部意見稿中相比,對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比要求提高了5%,此前的目標是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量占當年汽車總銷量的20%。對純電動乘用車平均電耗水平的要求降低了,此前的目標是到2025年新能源乘用車新車平均電耗降至11千瓦時/百公里。
此外,正式意見稿中刪減了此前關于2030年的發展目標,此前的內部意見稿中提出的目標是,到2030年,新能源汽車形成市場競爭優勢,銷量占當年汽車總銷量的40%,有條件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銷量占比70%,高度自動駕駛智能網聯汽車在高速公路廣發應用,在部分城市道路規模化應用,汽車新車能耗到達世界先水平。
在此次發布的正式意見稿中同樣明確支持氫燃料電池車的發展,提出了要加快推動充換電、加氫、信息通信與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提升互聯互通水平和使用效率,鼓勵商業模式創新,營造新能源汽車良好使用環境。
與內部意見稿相比,正式意見稿中多出了針對新規劃的保證措施。
建立新技術豁免機制,促進新業態新模式健康有序發展。這一條與美國的《自動駕駛法案》中的一條類似,給予車企自動駕駛汽車生產數量豁免,被豁免的自動駕駛汽車可以不用嚴格遵守現有的汽車安全標準和相關規定。正式意見稿中的這一條很可能就是為后續發展自動駕駛汽車提供政策支持。
完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建立與碳交易市場銜接機制。
還有一條強有力的要求,2021年起,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公共領域新增或更新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制定將新能源汽車研發投入納入國有企業考核體系的具體方案。